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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下乡,谨防农村住建潮中的“去耕地化”

2022-07-06 来源:井然装修资讯网

建材下乡,谨防农村住建潮中的“去耕地化”

农村更需要的是积累(“收入流”)而不是消费(“支出流”)

1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公布,文件的核心是“强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还表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

“一号文件”无疑再次显示出政府对三农问题拳拳关切之心。一直以来,农村的“住房建设潮”规模都非常强大,2004年《土地管理法》的出台短暂性地遏制了一下,主要是通过对宅基地报批的控制。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热得烫手”,形成了巨大的房屋市场预期,所以这种控制很快就“弱化”。不仅农民,尤其是其他强势利益群体也看到了农村建房的巨大利益,于是一些地方产生了例如隐形侵占更多宅基地等现象。

坦率地说,刺激农民“住房建筑潮”,使其能够消化过剩的建材库存,必要的前提条件是农民必须有一笔资金,无论其来源是辛苦的储蓄还是卖地收入(将耕地卖给集体)。实际上,由于农村货币收入的不足,农村的储蓄率远低于城市储蓄率,导致农村建筑潮的相当一部分启动资金是靠卖耕地收入,而卖耕地收入的方式大多并不是跟村集体“议价”,而是执行一个强制的价格,例如江西很多地方水田耕地1亩价格不到2万元,安徽的耕地价格每亩只有1万多元。于是,如果过度刺激农民“建设潮”的话,可能会出现农民廉价卖出耕地(农户“去耕地化”)。

对于农民而言,他们亦有“建筑潮”中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例如,那些有能力迁入城市的农民,他们有动力保持农村的“祖屋”,这造成了目前广泛的“户地分离问题”,由于乡村社会主要靠熟人系统维持,亦难强硬讨回。另外,对于农民而言,他们更愿将新屋建在更接近村道附近,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更容易接受未来城市化的辐射,提高土地增值能力,于是在给定的“宅基地、自留地、空闲地和耕地”选取上,他们不是根据村落规划的最优,而是私人预期的最优,这很容易侵占那些靠近道路和村庄周边的良田,减少耕地供应,并造成选址零星分散,发生所谓“空心村”现象:老村破败,新村无序。

中国实施了严厉的耕地保护,也设置了各种指标控制。尽管目前政策规定农民建房只使用本村的集体土地,但在快速城镇化的背景下,人口必然有从自然村向中心村集中的趋势,那么村民则会用尽中心村的建设用地,同时新村则根据户口向老村申请土地,实施所谓“所有权调换”,来保证耕地、建设用地指标的处于控制之内。这其实可以作为一个测度坐标来观察耕地变动,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监管力度、农户选择),如果这种所有权调换(很容易形成“倒卖寻租”)的规模在上升,其实意味着很多村落的耕地不足也在上升。

农村的“住房建筑潮”应是市场自发行为,应当尊重农户的土地权力,诱使农民接受合理的村庄规划,鼓励农民能够正当“土地议价”,消除农民工入城的“待遇歧视”。农村更需要的是积累(“收入流”)而不是消费(“支出流”)。

黄浩房屋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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