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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电器维修西门子冰箱维修八次仍故障市民

2024-07-31 来源:井然装修资讯网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近日,福州市民林女士在智慧海都平台上报料称,自己于2019年在线下实体店购买了一台西门子双开门冰箱,维修8次后仍有故障,林女士希望能够支付折旧费“以旧换新”。对此,西门子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与用户联系并给出方案。

市民:

冰箱不时发出警报,八次维修无果

林女士表示,2019年12月她购买了一台“西门子家用无霜冷藏冷冻箱”,花费5000余元,质保期为3年。2022年12月,冰箱冷冻功能出现问题,由于在质保期内,西门子工作人员为其免费维修了两次。然而半年后,又出现了同样的故障。

林女士购买的冰箱

“有时候会在半夜响起警报声,影响我们正常休息。”根据林女士提供的视频,冰箱在故障时会发出“滴滴滴”的警报声,伴随着冷冻室信号灯闪烁。“每次需要关机重启一下才能消除警报声,但是现在(重启后)每隔几小时就会开始响。”

林女士提供的维修记录显示,冰箱共维修了8次,除了2次免费维修、3次上门检查未给维修方案外,林女士自费维修了3次,每次需花费150~400元。

林女士的维修记录

林女士说,最近一次维修是在2023年12月25日下午,“当时工作人员说已经把能换的配件都换了,向我保证这次肯定没问题”。但当天晚上,冰箱又开始“报警”。

对此,西门子工作人员提出将冰箱“返厂维修”。但林女士认为,该台冰箱多次维修也未能解决故障,希望能够支付折旧费“以旧换新”。

1月3日,记者致电西门子官方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林女士反映的信息,会尽快联系用户,达成一致方案。

律师:

可凭借相关证明,要求退换货

如上述情况,家电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维修后并未解决,过质保期后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消费者更换新家电的诉求是否合理?

对此,记者采访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沈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同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根据上述规定,若林女士所购买冰箱的整机三包期限为三年,那么其就同一问题将冰箱送修两次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则有权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要求销售者负责为其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如果故障持续至过了三包有效期,销售方仍应退换货。

编辑:小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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