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装修日记

长春精装修新房交付精装赔偿签协议自行修完

2024-09-10 来源:井然装修资讯网

去年12月份,长春的李先生购买的精装房交付验收了,李先生看房时却发现了很多问题。李先生说,当初地产方的维修人员也与他签订了协议,表示会给他相应的赔偿,可如今五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赔偿金没到手不说,再找地产竟然拒绝进行赔付。

长春市南关区金地江山风华小区业主 李先生:

我是金地江山风华的业主,12月份的时候交房,我在房屋验收的时候发现那个房屋存在相关的问题,(地产)跟我协商一致以后进行一次买断的赔偿,我们同时签署了两份(赔偿)协议,至今应该有了五个月的时间,一直没有得到一个相应的落实。

李先生说,当初交房的时候大大小小的问题近二十多处,有很多墙面地面等硬装问题维修时间会很长,地产的售后方在与李先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维修时间较长的部分选择一次性赔付给李先生,约一万九千元赔偿金。可在李先生出示的协议图片上,记者并没有看到相关负责人的签名以及地产公司的公章。

长春市南关区金地江山风华小区业主 李先生:

当时签署协议的时候,那个地产方面已经取证了我们家的一些施工质量的问题,但是今年的五月份,他们的维修负责人突然告诉我,说他们当时取证的问题有些缺失,完了不承认这个协议,也不进行赔付。

随后地产方也提出可以重新上门测量,可近五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精装有问题的地方早就让李先生自行处理完了。

长春市南关区金地江山风华小区业主 李先生:

当时谈得也非常清楚,因为这个协议已经签订了,告诉我也可以正常进行房屋的一个维修,完了他们来我们这测量以后,说我们现在现有的证据已经不足了,这也非常让我气愤。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来到了金地江山风华小区售后办公室。但在办公室记者并没有见到相关负责人,随后根据李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维修工程师程先生。

长春金地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维修工程师 程先生:

他这个赔付流程是有问题的,他屋里边的房屋现在看这种情况是不满足赔付标准的。

记者:

是这样的,因为他跟我们讲,当时你们协议都签完了,而且证据也是你们自己去收集的。

长春金地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维修工程师 程先生:

前边的,我们具体跟他谈的,因为他(签订合同工作人员)离职了,这边我接的,具体他们怎么谈的我还不太清楚,所有这个东西在上报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样的问题,然后我又重新去现场看了,所以说现在看到这种情况公司给出的结果是这样,如果说您需要见我领导,我可以给您约,如果您说《守望都市》这边或者新闻媒体这边需要有相关的采访或者相关的报道,这边也有专业的新闻发言人,你们来对接。

程先生表示,李先生房屋赔付一事目前公司并不认可现有的赔偿协议,随后根据李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联系到了当初与李先生签订协议的工作人员王先生。

原长春金地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王先生:

当初这个业主诉求愿望挺高的,完了也是说了一个具体的金额,包括哪些都不维修了,完了之后这个金额还得是公司需要跟他再定一下。

记者:

签协议的时候,是不是公司已经跟他达成一致了?

原长春金地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王先生:

也不能说吧,只能说是我们单方面跟他达成一致。

记者:

因为你们签了协议,求助人就以为这个事基本成了,然后他自行就把这个该维修的就都维修了。

原长春金地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王先生:

如果有金地那边需要我出面的话,也都是可以阐述事实的,确实有这么个事,但是最终的具体金额和具体事项,因为这个业主不是自己自行维修了嘛,他可以拿出他维修的这些证据发票,跟现在的负责人出示证据,金地那边应该也是能同意的。

随后李先生表示他会与地产方相关负责人重新约谈。那么地产方已经与李先生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以及地产方拒绝赔付的行为是否合理呢?对于这些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吉林诉帮律师事务所王众杰律师。

吉林诉帮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众杰:

本案当中,求助人虽然与地产公司达成了协议,但是协议当中并没有地产公司的签章,是由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和我们的求助人私下达成的,不能认定为是地产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目前地产公司针对本协议的赔偿内容和赔偿项目不予认可,那么我们的求助人需要重新取证来证明本协议的有效性,所以以后如果是说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的当事人在与公司签订协议的时候,需要明确,要有公司的签章,才能代表是公司真实的意思表示。

截止截稿,记者并未接到长春金地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媒体对接人的来电,李先生表示,接下来他也会收集好相关证据以及维修票据,跟地产方继续商谈赔偿问题。

模型世界杂志社

新晋商杂志社

销售与管理网站